译文
苏轼担任钱塘太守的时候,有一个百姓前来诉苦,说卖扇子的人欠了自己两万两银子。便抓来了那个卖扇子的人,卖扇子的说:“长时间下雨,并且天气一直严寒,有扇子又卖不出去,不是我不肯偿还债务。”苏轼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过来,便拿起桌上的办案时所用的毛笔随意地写了行书,草书的字,并画了枯木和竹石就交付给他。卖扇子的人刚刚出门,人们竟然用一千元钱买一把扇子,他拿的扇子很快就卖光了。于是,卖扇子的人也把所欠的钱全部还清了。
注释
为:担任。
肆:商店。
雨:下雨,名作动用。
以:把。
判字笔:判案所用的毛笔。
行、
谢端,晋安侯官人也。少丧父母,为邻人所养。至年十七八,恭谨自守。未有妻,乡人共悯之,愿为娶妇,未得。一日,端于田间得一大螺,以为异物,取以归,贮瓮中,畜之数十日。
端每早至野,还,见其户中有饭饮汤水,如有人为者。数日如此,辄询诸邻人。邻人皆曰未为也。后,端于鸡鸣而出,平旦潜归,于篱外窃窥,见一少女自瓮中出,至灶下燃火。端亟入门,问曰:“新妇从何来,而相为炊?”女大惶惑,欲还瓮中,然已不得,曰:“我,天汉中素女也。天帝哀卿少孤,故使我权为汝守舍。十年之中,使卿富且得妇,自当还去。今吾形已露,不宜复留。留此壳,以贮米谷,常可不乏。”端请留,终不肯。时天忽风雨,倏然而去。